《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
发布时间:2025-03-05 16:05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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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市卫生健康委
一、实施背景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,保障行政处罚公平公正、过罚相当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我委依法对《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》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。(以下简称《裁量基准》)。
二、主要依据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
(二)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1-2025年)》
(三)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
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》
(四)《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》
三、主要内容
《裁量基准》主要对《宁波市母婴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》所涉及的1个行政处罚事项(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开放母婴设施的,拒不改正的),制定了裁量基准,细化违法程度、情节后果,量化裁量幅度。
四、解读单位
牵头解读机构: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联系人:邵老师,联系电话 0574-89385926